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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切实增强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和广大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真正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的法治环境,根据省政府法制办、省文明办、省纠风办《关于开展湖北省“十佳行政执法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鄂府法办[2007] 23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参加“湖北省十佳行政执法单位”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评选活动的对象及条件
此次评选对象为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行政执法单位。参选对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执法思想端正。能够自觉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仙桃的要求,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心为民所想。
2、执法制度完善。建立和落实培训持证上岗制度、执法公示制度、行政处罚听证制度、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执法监督检查制度、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行政处罚“罚缴分离”等制度,单位内部其他管理制度健全完善。
3、执法行为规范。按照法定职权履行职责,执法程序合法,执法文书规范。正确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做到清正严明、不谋私利,不搞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情交易。按照规定着装,执法态度良好,执法行为文明。
4、执法方式适当。牢固树立“合法、合理、合情”理念,努力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方法,公平、公正执法,服务场所设施齐全,办事流程公开透明。
5、执法绩效优异。社会各界和行政相对人对执法工作评价满意率高,执法质量好,执法业绩在全市处于领先水平。
6、被推荐候选单位的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没有被“一票否决”,行政复议没有被撤销、变更情况,没有行政诉讼败诉情况,没有行政赔偿情况,无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情况,无不良行为引起群众投诉上访和被新闻媒体曝光情况。
二、实施步骤
1、自我推荐。9月12日至15日,市直各行政执法单位自我推荐。各单位要按要求认真填写《仙桃市参选湖北省“十佳行政执法单位”自荐表》,并准备执法情况的汇报材料。
2、专班考察。9月16日至20日,市组委会组成工作专班,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卷宗、走访调查等方式对各单位进行考核,并在仙桃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进行民意调查。
3、推荐上报。9月24日至26日,根据专班考察及民意调查情况,确定推荐单位。市组委会根据考察情况填写《湖北省“十佳行政执法单位”推荐表》,完善事迹材料及相关资料,上报省组委会办公室。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十佳行政执法候选单位”评选活动的顺利进行,成立由市政府法制局、市文明办和市纠风办负责同志组成的仙桃市参加湖北省“十佳行政执法单位”评选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局,具体负责活动筹备、对外宣传、参评单位资料汇集等日常工作。
仙桃市人民政府法制局 仙桃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仙桃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七年九月五日
仙桃市“十佳行政执法单位”评选活动
组 委 会 名 单
组 长:陈明炎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卢爱军 市政府法制局副局长
施永祥 市纠风办副主任
王 华 市文明办科长
组 员:苏 梁 市政府法制局科长
胡勇华 市政府法制局科长
丁雄飞 市纠风办科长
仙桃市参选湖北省“十佳行政执法单位”自荐表 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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