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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仙桃市城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 理 人:仙桃市宏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仙桃市沙咀办事处(金台村)阳光公寓;
(二)工程地点:仙桃市沙咀办事处金台村;
(三)建设规模:住宅楼3栋,建筑总面积约10920m2;层数:均为六层;结构形式:均为砖混结构;概算投资:约780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自筹;
(四)本工程分为2个标段,各个标段的名称及大致工程量如下:
第一标段:金台村金台阳光公寓7#楼,建筑面积:4200m2;
第二标段:金台村金台阳光公寓10#、13#楼,建筑面积:6720 m2;
每家企业可以申请1个或2个标段的投标;
(五)计划开工日期:2008年6月8日,工期150天;
(六)工程质量:执行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符合设计要求,质量合格。
二、招标类别:施工招标。
三、招标内容:施工图所示全部工程内容(不含桩基工程)。
四、投标资格预审:
招标人拟对投标申请人进行投标资格预审,凡对本工程感兴趣且具备下列条件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被邀请参加投标: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外省施工企业已获准进入本省市场或已通过湖北省建设厅投标备案;
3、具有同规模及以上同类工程施工经历;
4、企业社会信誉和资产状况良好,具有合同履约能力。
五、购取资格预审文件:
(一)购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08年4月23日8:30时至2008年4月29日17:00时止;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照常休息;
(二)购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仙桃市仙桃大道68号,仙桃市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仙桃市环保局六楼);联系方式:邮政编码:433000,联系电话:0728-3312111,传真:0728-3312099,联系人:汪黎、喻洋;
(三)投标申请人在购取资格预审文件时,必须出示以下证件的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证、同类工程业绩材料等,以上证件必须送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印章;
(四)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投标申请人必须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编制资格预审申请书,并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经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书,迟到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经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恕不接受。
七、有关本工程招标、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仙桃市城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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