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市民服务>>办事指南>>文化教育>>问题解答 站内搜索:
今年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幼儿园招生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2006-01-02  

    指导思想

  依法办园,依法招生,规范管理,确保学前儿童能接受良好的早期教育,促进幼教事业健康发展。

  招生原则

  1.幼儿教育是非义务教育,幼儿园的招生以就近入园、方便家长和有利于幼教发展为原则。各级各类幼儿园在招生中,不应划分固定学区,要在满足本单位、本系统、本地区幼儿入园需要后,面向社会招生,接受外来幼儿入园。

  2.幼儿园的招生应与小学的招生分开进行,使各类社会力量办的托幼机构有更多生存发展的空间,以利于打破单一的小学附属幼儿园的办园模式,逐步形成多元化办园的格局。

  各区要做认真做好调查预测工作,进一步调整幼教结构,合理布局,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办学,扩大优质幼儿教育资源,使托幼教育机构能适应社会和家长的需求。

  3.各级各类幼儿园,要充分挖掘潜力,创造条件,招收2周岁或2周岁以下(2001年6月30日前出生)的孩子入托入园,向0—3周岁的婴幼儿早期教育延伸。

【字体: 】 【打 印】 【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回到首页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本站声明
主办单位:仙桃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仙桃市政府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728-3315653 电子邮件:webmaster@xiantao.gov.cn
建议使用 IE5.0 以上浏览器 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