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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校学生如何申请助学贷款?
  2006-01-02  

1、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⑵持学生证或入学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刑事犯罪记录、学校严惩警告以上处分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
  ⑷经济困难(家庭人均月收入在400元以下),无力支付学费,生活费;
  ⑸学习认真,品德优良;
  ⑹已接受所在学校组织的有关信用教育,并承诺向银行(贷款人)提供毕业后的工作单位、经济收入、居住地址、联系方式变动情况及担保变化情况;
  ⑺符合国家助学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家助学贷款办理程序(主要申请、审批程序可在网上实现):
  ⑴学生(借款人)向所在高校学生工作管理部门提出贷款申。
  ⑵高校学生工作管理部门对学生(借款人)提供的借贷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贷款申请送交银行(贷款人)审批。
  ⑶银行(贷款人)在收到贷款申请后,对学生(借款人)的身份证明、资信状况、偿还能力进行调查,并在高校交付申请资料30日内给予答复。

3、学生(借款人)在申请助学贷款过程中应提供、填写以下实、有效的资料:
  ⑴贷款申请书;
  ⑵学生证或入学通知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复印件;
  ⑶家庭基本状况及学生父母同意该生借款确认书或联系方式;
  ⑷学生(借款人)所在高校审核意见;
  ⑸银行(贷款人)要求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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