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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及辞职人员重新就业办事程序
  SRC-21 2007-11-09  

1、辞职
个人提出申请——填写《辞职申请表》——单位主管部门签章——中心审查——办理档案转移及有关手续——报局领导审批——签定档案管理合同——发出辞职证明书——归类、服务。
2、就业
接受辞职人员单位向中心提供接收意见——填写《辞职人员接收函》——中心审核——报局领导审批——开出《辞职人员工作介绍信》——办理《辞职人员档案传递通知单》、《辞职干部身份证》、《工资转移证》——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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