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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程序 
  SRC-21 2007-11-09  
 1、接收计划。每年转业军官的数量多少,由国家统一制定计划并下达到各省、市、自治区,而后由省将计划分解,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按分配计划接收安置。
2、移交工作。部队将转业军官档案移交给省军转办,省军转办将安排我市安置的转业军官干部的档案移交给市军转办。
3、查阅档案。对分配到我市安置的每个军官(含随调随迁家属)的档案逐一查阅,对每个军官的基本情况及在部队的工作表现以及立功受奖情况进行登记。
4、制定安置方案。在查阅军官档案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和现行政策规定制定初步安置方案并交市领导小组审批(含军官的随调随迁家属)。将安置方案报省军转办审批,由省军转办向部队发出报到通知书。
5、召开全市军转干部安置会议,下达安置计划。
6、组织报到。转业军官收到报到通知后,按时到市军转办开具行政介绍信到接收单位报到。
7、安置协调。报到工作结束后,市军转办做好有关转业军官的住房、子女入学入托、工作落实等协调安置工作。
8、组织培训。按省军转办统一安排,组织好转业军官报到后的上岗前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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