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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员委托档案管理程序 
  SRC-21 2007-11-09  

一、申请:委托管档者(个人或单位)向人才交流开发中心书面提出管理申请;
二、审验: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调档、查验有关证件,如身份证、资格证、辞职(退)证明书、出国留学证件、工商营业执照等,并查明委托管档人的去向;
三、签约:由人才交流开发中心与委托者依有关法规签订保管合同,并缴纳管档费用;
四、保管:依照所签合同,履行约定协议,到前两个月通知委托者续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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