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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关于旅客的乘车条件有什么规定?
  2006-01-02  

  《铁路旅客须知》对旅客乘车有明确规定,具体如下:
  1.为了确保铁路运输和旅客人身安全,严禁夹带危险品乘车,或作为行李、包裹托运。危险品的种类很多,凡是容易爆炸、燃烧、有毒以及有腐蚀性的物品都包括在内。如火油、汽油、酒精、鞭炮、雷管、导火线等,都不能带上车。
  2.为了维护国家法令和运输秩序,凡是政府法令限制运输的物品和防碍公共卫生的物品、动物以及可能损坏、污染车辆的物品,都不能带入车内。
  3.携带工业品、日用商品,按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如有不符合规定者,由有关部门处理。
  4.自觉遵守铁路法和运输规则,儿童10公斤,外交人员35公斤,其它旅客随身携带物品不得超过20公斤,长、宽、高相加总和最大不得超过160厘米;乘坐旅游双层客车时,长、宽、高相加总和不得超过80厘米,扁担、箩筐一律不准上车。超过限制的物品,要按行李、包裹办理托运。
  5.身高1.1~1.4米的小孩乘车时,应随同大人购买座别相同的小孩减价票,即享受半价客票、加快票和空调票(简称儿童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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