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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污染治理设施停运、拆除、闲置审批
  2006-01-02  

[项目名称]:防治污染治理设施停运、拆除、闲置审批

办事程序:

受理现场检查批复或签署意见

申报材料:

1、企业事先提出申请报告
2
、企业生产情况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服务收费:

不收费

办件类别:

承诺件

窗口名称:

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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