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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司法鉴定注册登记方案
  2006-01-01  

 

                                                                                    仙桃市司法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为了加强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管理,适应司法机关和公民、组织进行诉讼的需要,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湖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现制定仙桃市司法鉴定注册登记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司法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根本,以建立统一规范的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工作管理模式为目标,认真落实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和《湖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二、工作步骤

全国人大决定和《湖北省司法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司法行政部门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这对于司法行政部门来讲,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为此,司法行政部门必须在市司法鉴定委员会的领导下,有组织、分阶段、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市司法鉴定工作朝规范化、科学化方向发展。

第一阶段:加强宣传,提高知晓率。

⒈在仙桃电视台、《仙桃日报》全文播放和刊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提高社会知晓率。

⒉编印司法鉴定法规规章小册子,分发到有关部门领导和司法鉴定人员。

第二阶段:找准切入点,规范注册程序。

⒈法医鉴定是重点,6月底完成申报工作的单位是市卫生局、市物价局。

⒉7月底完成申报工作的单位是市财政局、市技术监督局。

⒊8月底完成申报工作的单位是市科技局、市文化局、市建委。

三、组织领导

⒈此项工作在市司法鉴定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市司法局具体负责。

⒉市司法鉴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在财力、物力、人力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倾斜。

 

 

                         二OO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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