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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及份数(一式两份)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聘用的证明; 6、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7、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公司住所证明;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11、公司的经营范围中,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