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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贵华同志在全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8-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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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这次全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分析形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当前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思路和方向,安排部署下段工作,动员全市上下强化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工作主动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努力开创我市国土资源工作新局面。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总结成绩,找准差距,切实增强做好国土资源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007年,全市国土资源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国土资源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按照“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的总要求,切实加强国土资源和土地资产管理,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用地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依法对刘口工业园区、郭河、沔城、张沟、三伏潭等镇(办)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了调整修改。按照有保有压的思路,全市全年共依法供地38宗2083.5亩,其中农用地475.5亩(耕地444亩)、存量土地1608亩,切实保障了各类用地需求。在服务经济建设发展的同时,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规范征地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利益的要求,有效地维护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是高产农田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全年共向上申报国家、省级重点项目3个,项目投资估算11287万元,建设总规模88050亩,并已全部纳入省国土资源厅土地整理项目储备库。狠抓已批准项目工程施工,国家投资莲兴垸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荣丰垸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已全部竣工;省级投资仙桃市杨林尾等两个镇场基本农田土地整理(血防)项目已进入刹阶段;国家投资仙桃市沔城等二个镇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也已全面开工建设;2005年批准立项的的33个市内占补平衡项目,总规模面积5200亩,现已全面完成并通过省国土资源厅验收。通过土地整理,不仅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而且使项目区的田、水、路、林、村以及血吸虫得到综合整治,生态环境有了较大的改善,农业生产效益有了明显提高,不但农民普遍反映良好,还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工程监理质量评比在全省28个项目中位列第一。全省土地整理(血防)项目试点工作会议和全省土地开发整理管理人员培训班更是首次在我市召开。
    三是土地资产经营取得新的成果。土地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土地资产充分显化,土地出让单价再创新高,并首次成功举办异地土地拍卖。全市全年有偿供应国有土地39宗,面积2202.9亩,共创造土地纯收益1.74亿元,其中以招拍挂方式出让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32宗,面积1804.2亩,成交总金额3.7亿元,创造土地纯收益1.64亿元。
    四是国土执法监察力度进一步加大。坚持不懈地进行土地政策宣传,广大干群依法用地意识明显增强。认真开展城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百日行动、闲置土地清理等专项整顿活动,并取得预期效果。全面推行国土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制止、严肃查处各类国土违法行为,全市去年共立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32宗,结案27宗,查处率100%,结案率达85%,土地市场秩序有了根本好转。
    总体上看,过去的一年,是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成效相当明显的一年。这是省委、省政府和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在座的各位辛勤汗水的结晶。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所有关心和支持我市国土资源工作的各级领导、各位同志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忠心的感谢!向默默奉献在国土资源工作一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致以诚挚的问候!
    虽然,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我们的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一是依法管地用地观念不牢。在用地总量控制方面,国家提出了紧缩地根的总体要求;在供地价格方面,国家出台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规定我市工业用地每亩不得低于13.6万元,并规定所有工业用地出让必须采取招拍挂方式,土地出让金全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不得减免或以任何方式补贴;在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国家出台了工业项目控制指标,在投资强度、容积率、绿化率等方面都作出硬性规定;在历史遗留问题处理上,国家明确规定必须先依法查处、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后,再按现行政策补办用地手续。面对国家全方位加强土地管理的大环境,全社会的土地法制意识有所增强,但是远未达到深入人心的地步,少数市民特别是部分基层干部的土地国策意识不强,在抓发展的过程中,自觉不自觉地忽视土地管理,产生了一些把保护耕地与发展经济简单对立的错误认识,有些单位、个人在既得利益的诱惑下,对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产生了不应有的抵触情绪。二是违法占地问题较为严重。尽管近年来我们先后开展了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和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专项行动,查处了一些典型违法案件,理顺了一批历史遗留问题的用地关系,但我市违法用地问题依旧非常严重。据初步摸底,2003年以来,我市共发生违法用地399宗,总面积6461.22亩,立案查处164宗,面积1297.29亩,尚有235宗没有立案查处,面积5164亩,在符合规划的235宗违法用地中,也仅有18宗理顺了用地关系,尚有217宗未办手续,面积4798.93亩。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政府主导下的土地违法越来越多,大多数土地违法案件背后,都或多或少地有“政府的影子”:有些地方在推进工业化方面,不看规划看风水,随心所欲,指手为界,动不动就提出修改规划,有的甚至擅自圈占基本农田,在省有关部门三令五申责令拆除违法建筑的情况下,仍然置若罔闻,我行我素,走牺牲农业发展工业的弯路;有的默许或认同违法用地行为;有些地方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公开发布有违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优惠政策,不论企业实力,不讲投资强度,超越自我能力许诺投资者“低地价”,甚至“零地价”,向农民转嫁负担,分期支付甚至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三是农民建房用地管理亟待规范。降低农民建房收费标准后,农民建房所受制约减少,一户多台,抢台占台,建房不讲计划、不讲规划、不讲定额标准、遍地开花的现象迅速抬头,有的甚至将村集体的土地当商品卖,对节约耕地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产生了强烈的冲击。前不久,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专班对全市农民建房用地情况进行了一次初步摸底,摸底情况显示,自2004年以来,全市发生农村村民建房用地3723宗,其中新建595宗,面积88亩,改扩建177宗,面积9亩,批后超占89宗,面积4亩,未批先占2951宗,面积487亩。四是违规经营性开发现象屡禁不止。虽然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力量集中开展了城区土地市场整顿,但私下成交,非法转让;打着企业改制、招商引资、城市建设、联营联建的幌子,将未经出让或低价出让获得的国有土地用来从事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千方百计偷逃国家税费,挖空心思钻政策空子,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五是粗放用地现象较为突出。有些土地被征用后,闲置达2到3年;有些项目远远没有达到应有的投资强度,征地面积与实际用地面积相差较大,造成了土地资源的闲置和浪费。据初步统计,全市目前共清理出闲置、半闲置土地33宗,涉及32家企业,面积高达2215.34亩。这些问题务必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加以解决。
    随着科学发展观的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建设和谐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和“中部崛起”、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试点等国家发展战略的实施,土地宏观调控政策、《物权法》等的出台,面对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没有变、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这一主要矛盾没有变的阶段性发展特点,以及国家“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的宏观调控要求与仙桃还需要较长一段时间的快速发展过程的微观现实之间的矛盾,国土资源管理将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保护资源环境与保障经济建设对资源需求之间的矛盾必将更加尖锐,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的难度必将进一步加大。因此,我们务必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切实认清形势,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以百倍的决心、千倍的努力,积极构建保障科学发展的新机制,认真抓好当前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来源:http://www.hube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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